各位老师,各位同学: 昨天奖学金通知中第6项清零原则描述有误,现予更正:“6、清零原则:申请普通奖学金的同学,只可使用自上次获得奖学金(各类奖学金,包括国奖和普通奖)后取得的成果。” 昨天内容中"首次申请普通奖学金的同学,可以使用到目前为止累计取得成果。"被部分同学理解为去年获得了国奖没有获普通奖,今年申请普通奖还可以使用去年获国奖使用过的成果。
火灾实验室
2014.9.19